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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2018年1月2日至4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董晓彬、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出席会议。

副市长颜超、王明华、赵迎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及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公民代表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了8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作出了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定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方案,表决通过了有关建议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并决定提交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围绕创新体制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履职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做了大量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检察职能待规范、检察监督效力发挥不充分、检察监督队伍建设需加强、检察监督工作社会知晓度不广泛等问题。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创新机制,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效力,固本强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扩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社会知晓度。

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会议认为,此次专题询问强化了人大监督,有利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审计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有效到位。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立法法和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将《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来源:绵阳日报(记者邓娟)